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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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原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0元,以及后续公告费(以缴费票据为准)由原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