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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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济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2726民特121号之一 申请人:石某某。 申请人:贵州济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周杭杰、潘屹霄。 申请人石某某与被申请人贵州济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经本院审查,裁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