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北市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淮北连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停止支付)被申请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淮北市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到期应收账款700万元,期限为叁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淮北连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