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
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2020)湘1021执保281号

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雷建华:

关于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0)湘1021财保10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实施。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冻结被申请人雷建华银行存款3193元,冻结期限一年,从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止;于2020年10月27日统一以(2020)湘1021执保279号案件查封担保人陈少君所有的桂阳县城关镇城南中路52号房,查封期限一年,从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止。

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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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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