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11民初3209号 原告: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泽云,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住***。 原告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