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市招凯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
洛阳万秀牡丹种植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9)豫03民终3331号和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0302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

二、***和河南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钢材款919610.61元。

三、***和河南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违约金(以919610.61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四、驳回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5750元、保全费5000元,由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承负担12000元,***、河南台兴物资有限公司承担187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89元,由洛阳逢源物资有限公司承担4000元,***、河南台兴物资有限公司负担66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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