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天目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款10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溧阳市人民法院履行款账户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账号:62×××1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天目支行。)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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