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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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嵊州市亚鑫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2020)浙068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垫付款97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4月14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08元,减半收取604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