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永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23民初220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女,50岁,汉族,农民,住***。

原告***与被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8-11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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