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36000元,支付利息19170元(36000元×1.5%×35.5个月,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本息合计5517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自2019年12月16日至实际清偿日止,以36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9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6
发布日期 2020-1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