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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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201执1000号 申请执行人:杨慧,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王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杨慧与被执行人王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的(2019)黔0201民初30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慧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6192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费829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芹拒不偿付上述执行款项,本院依法对其名下位于XX区,证号:XX)的房产进行了处置,经一次拍卖以最高价406510元成交,本院将71904.56元(含迟延履行利息4984.56元、评估费5000元)发放申请执行人,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201执1000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