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327执1626号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初204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熊文冲申请执行安运新、安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由被执行人安运新、安小平给付申请执行人熊文冲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1,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275元,并承担执行申请费35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安小平主动履行案款31,275元,并缴纳执行申请费350元。案款31,275元已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熊文冲指定银行账户。

本案申请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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