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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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0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的财 产; 二、查封原告***、***提供的担保财产位于沈阳市于 洪区沈大路39号2-6-2(建筑面积93.12平方米)房屋,新档案号6-2-1393295。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