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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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保全费220元,合计32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