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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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孙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1124执恢97号 本院执行的孙吴县海峰热电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华晓锋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2018)黑1124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华晓锋给付欠款57054.00元,申请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院印)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