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于2018年7月13日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编号:30201807131649100001)。 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档期租金62208元。 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382元。 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租赁物汽车一辆(该租赁物品牌型号:朗逸2017款1.6L自动风尚版,车架号:LSVWB4189JN272161,牌号:陕AXXX**);如不能还车,则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车辆折算表折算车辆现值支付,以7.2万元为限。 五、***返还租赁物前即其占用期间的违法记录由其自行处理。 六、驳回亿方(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12元,减半收取计1556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