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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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侯马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但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