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通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通榆县瞻榆镇光友农资商店5750元及利息(从2015年3月14日起至债务全部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息)。

申请费16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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