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764512.50元,减半收取882256.25元,由上诉人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