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市鑫垚矿业有限公司 洛宁县宏达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洛宁县宏达木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洛宁县宏达木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