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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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执行掌多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冻结、提取异议人***的收入,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必需费用720元/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复议申请书,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