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别克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豫D×××**)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间限制处分权。

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洛嘉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豫D×××**)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间限制处分权。

三、对被执行人宋有朝名下的江铃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豫D×××**)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间限制处分权。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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