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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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02民初10076号

起诉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锐,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收到起诉人***诉南京沙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沙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辰龙的民事起诉状。起诉人请求法院判令被起诉人立即返还管理资金70万元。

对起诉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时超

审判员耿辉

审判员沈烈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法官助理王瑞东

书记员谢梦雯

裁判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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