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简力消防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八角亭分理处账户62×××73内银行存款412180.98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担保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账户20×××61内银行存款15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9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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