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简力消防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八角亭分理处账户62×××73内银行存款412180.98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担保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账户20×××61内银行存款15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