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鄢陵花木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碍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河南鄢陵花木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起诉。

河南鄢陵花木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018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岳利花

代理审判员  刘贺举

代理审判员  肖永强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扬梵

邮编:461000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前进路与魏文路交叉口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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