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龙腾营业部 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 凯膜过滤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凯膜过滤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货款145,000元; 二、被告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凯膜过滤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5,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7月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被告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