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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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乡市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新乡市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新乡市明珠花园清华园7号楼(西单元22层东A户、西单元15层西A户、东单元15层西A户、西单元9层东A户、东单元16层西A户、西单元16层西A户、西单元13层西A户,西单元23层东A户)共计8套房屋的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050元,由被告新乡市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