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锦州市好为尔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辉腾万鑫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15817.0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已由申请人先行支付,待判决后再行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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