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扣留***、中太建设集团淮南有限公司承建的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在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款50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们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