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2624民初1113号 原告: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421825082XH。 法定代表人:向志宏,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美军,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熊富全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余曼 |
| 裁判日期 | 2020-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