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枝江市金盆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宜昌楚丰矿业有限公司
湖北亚隆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宜昌楚丰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建设投资补偿款100万元;

二、驳回原告宜昌楚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8000元,减半收取9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宜昌楚丰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2-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