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州市恒鑫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异议人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1102000元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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