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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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平原温特实业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平原温特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39万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平原温特实业有限公司在申请人山东平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处持有的3.85%的股权。 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山东平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