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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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783民初864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2020年10月21日,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陈楼康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 代书记员任榕榕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