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轩福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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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强泽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费10462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强泽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元,减半收取32元,由被告***负担。由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24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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