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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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7993.49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6228461340002851411账户存款1211.89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6228481341886880217账户存款696.15元、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张分理处6223190505024999账户存款1011.9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广饶支行1615000301018722589账户存款1759.1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广饶支行开发区分理处16×××58账户存款10247.47元至广饶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户名:广饶县人民法院,账号:31×××30)。

本裁定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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