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106民初1140-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4月3日立案,后本院认为应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20年7月24日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纳。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515元,减半收取2257.5元。

裁判日期 2020-8-25
发布日期 2020-1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