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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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106民初1140-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4月3日立案,后本院认为应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20年7月24日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纳。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515元,减半收取2257.5元。 |
裁判日期 | 2020-8-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