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油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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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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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市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油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25453333元的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5-6
发布日期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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