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宏祥宇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6民初712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沈阳宏祥宇保温工程有限公司118853元;

三、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1元,反诉受理费4016元,由沈阳宏祥宇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817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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