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肃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926民初1387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王巍,职务,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红,河北三和(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2020年11月10日,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8元(已缴纳)),由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