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2018)黑0221民初96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变更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2018)黑0221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为驳回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支行对***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2449.05元,由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支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