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尚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黔2702民初2966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住***。 被告贵州尚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金俊存,系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布依族,贵州省福泉市人,住***。 原告***与被告贵州尚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11月19日立案受理后,于2019年11月25日向原告送达缴费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办理相关司法援助手续,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