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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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信恒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崴月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6307.79元(佛山市南海崴月木业有限公司已预交45641.52元,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已预交10666.27元),由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崴月木业有限公司负担45641.52元、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负担10666.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