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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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502民初5147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新余市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新余市人,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催交诉讼费通知书后,七日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7-17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