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郸城县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执行实施用)

(2020)豫1625执1330号

陈**、李伟锋:

陈**、李伟锋与张智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马力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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