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203416034542,0101,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564.29元;划拨被执行人***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203416234555,0101,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726.37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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