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11执保1111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0年11月11日移交我局执行(2020)苏1311财保672号申请人江伟与被申请人陈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0年11月12日对陈娟银行存款630000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723.4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