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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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不当得利1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随案款一并给付原告)。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4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