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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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分别退还原告***抚恤金(含丧葬补助费)5662元,合计2831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0元,减半收取计1505元,由原告***负担1205元,由被告***、***、***、***、***各负担60元,合计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