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辽0304执1224号

史涛:

你/你单位与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304刑初110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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